宋代医疗福利设施。创立于1249年(淳祐九年),据载系专为收养被遗弃的婴幼儿。局内有药局,并为贫病者医治。
出《备急千金要方》卷四。指断绝生育。即绝育。
见《福建民间草药》。为望江南子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外科正宗》卷之一。即竹筒吸法。详该条。
指妇人自怀孕起,至分娩前的全过程,称为妊娠期。
《症因脉治》卷四方。白芷、石膏、知母。水煎服。治阳明经温疟。若恶寒,加桂枝;无汗,加防风、柴胡;身痛,加羌活、独活。
病证名。小儿丹毒的一种。明·秦景明《幼科金针》:“小儿三焦风热,乘于肌表,风动火生,风火相搏,自发寒热,遍身如丹,似痧非痧,斑如雪片,上有风粟,发之多痒,烦渴焦躁者,蚂蚁丹也,以化斑解毒汤主之。”
舌黑烂,频欲自啮。为脏腑热极兼受秽毒重症,杨梅毒疮可见此舌,宜大剂清热解毒泻火(见《伤寒舌鉴》)。
骨名。即尾骨。详尾骶骨条。
见萧步丹《岭南采药录》。为榕须之别名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