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介绍】:见常效先条。
①指太阳病不愈,传至另一经。《伤寒论·辨太阳病脉证并治》:“太阳病,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,以行其经尽故也。若欲作再经者,针足阳明,使经不传则愈。”《医宗金鉴》卷一:“再者,再传阳明经也。谓其邪已传经尽
病证名。指气分毒邪,相夹交争,肌肤闭塞,以致毒气内攻的痘疮。明·秦景明《幼科金针》论反关痘谓:“其症狂言谵语,烦躁不宁,手足抽掣,目劄,腹胀,隐隐不振,昏睡不醒,或见斑点即没。”治宜宣毒透表。若大小便
即邱处机。见该条。
见《中国树木分类学》。为杨梅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南宁市药物志》。为鸭舌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医述条。
病名。出《外科大成》卷二。为无头疽生胁部腋下三寸者。多因忧思太过,肝胆两伤而成。初起坚硬,肿而不红,日久方溃。脓稠色白者顺;如豆浆水者逆。治法同无头疽,若疮口有呼吸声出,此为内膜透,即灸阳陵泉,兼服护
见《湖南药物志》。为石吊兰之别名,详该条。
即肾怯失瘖。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