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医学著作。5卷。宋·宋慈撰,清·王又槐增辑,阮其新补注。本书是《洗冤集录》增补注释本的一种,也是流行较广的一种传本。参见洗冤集录条。
病证名。属月经过多证型之一。多因素体虚弱,忧思伤脾,中气不足,冲任失固,血失约制所致。症见经行血量过多,或行经时间延长,色淡,质稀,面色白,精神疲倦,气短懒言,或心悸,小腹空坠等。治宜补气摄血,健脾固
《素问》篇名。张志聪注:“此篇论五运主岁,有平气、有太过、有不及,各主果、谷、虫、畜、草木、生物数、声、色、味、生长收藏,皆五行政令之常,故曰五常政大论。”文中还提出了热药凉服、凉药热服、上病下取、下
见急救异痧奇方条。
证名。见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。指因寒湿乘虚入里,而致小便不通。因先天禀赋不足,元气衰微,气化不宣,水道不能通调,而致小便不通。症见神疲、声低、面唇色淡、舌润、指纹淡红。治宜培补元气,温化利水。用五苓散合
①又作辏。聚合、会合;就、趋,侵犯之意。《灵枢·百病始生》:“肠胃之间,水湊渗注灌,濯濯有音。”《素问·评热病论》:“邪之所湊,其气必虚。”②通腠。湊理,即腠理。《文心雕龙·养气篇》:“湊理无滞。”详
即药鼎,见该条。
见继志堂医案条。
出《范汪方》。即地肤苗,详该条。
见《药材资料汇编》。为哈士蟆之别名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