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伤寒一经证候未解,而另一经证候已见。出《伤寒论》。《伤寒论大全·伤寒合病并病》:“并病者,一经先病未尽,又过一经之传者,为并病。”《景岳全书·伤寒典》:“并病与合病不同,合病者,彼此齐病也;并病者,
见《滇南本草》。为葛根之别名,详该条。
《揣摩有得集》方。何首乌一两,当归五钱,炒川芎、生地黄、土茯苓各三钱,防风、连翘、乌梅肉各一钱,土贝母一钱半,肉桂、附子各五分。为粗末,加竹叶、灯心,水煎服。治肾虚牙痛,两腮俱肿,饮食不能下咽。
即《观者之喜》,详见该条。
见《金匮要略》。即肾气丸,见该条。
即劳倦。详该条。
挛证之一。见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。详挛条。
见《贵州民间方药集》。为胖血藤之别名,详该条。
《疡医大全》卷十六方。牛黄、青黛各五分,硼砂二钱,朱砂、人中白、龙骨各一钱,冰片二分。为细末,甘草煎汤漱口后,吹撒患处。治青腿牙疳,症见牙疳腐烂而腿肿色青者。
病势危急。《礼记·檀弓上》:“夫子之病革矣。”郑玄注:“革,急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