群则
藏语音译,意为“能贯彻教义者”。藏传佛喇嘛教格鲁派(黄教)寺院中一种特殊贵族僧官。以捐纳取得特殊地位,可不通过考试手续担任寺内各种职务。分3种级别:温群则,属寺一级;扎仓群则,属扎仓一级;康村群则,属康村一级。凡群则学经期满10年以上者,准许提前考取格取(一般僧人需有20年之资历)。其服饰亦别于一般喇嘛。在寺院内享受与其身份相称之一切特权,豁免例行大小差役。
藏语音译,意为“能贯彻教义者”。藏传佛喇嘛教格鲁派(黄教)寺院中一种特殊贵族僧官。以捐纳取得特殊地位,可不通过考试手续担任寺内各种职务。分3种级别:温群则,属寺一级;扎仓群则,属扎仓一级;康村群则,属康村一级。凡群则学经期满10年以上者,准许提前考取格取(一般僧人需有20年之资历)。其服饰亦别于一般喇嘛。在寺院内享受与其身份相称之一切特权,豁免例行大小差役。
?—1217金朝大臣。本名蒲剌都。隆州(今吉林农安)猛安人。女真族。孛术鲁氏。初补枢密院、尚书省令史,右三部检法、监察御史,迁少府监丞。章宗明昌(1190—1196)末,修北边壕堑,立堡塞,以功进官三
即“交州异物志”(876页)。
元朝大臣。字公迈。畏兀儿人。魏国公※布鲁海牙孙,恒阳王※廉希宪第五子。由太中大夫、西蜀四川道肃政廉访使,任至江西等处行省参知政事。曾师事南昌士人熊朋来,从学诸经礼义。至治二年(1322),迁陕西行省左
见“赤嵌城”(1013页)。
独木舟。赫哲语音译,意为杨木雕船。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。以一棵整杨木凿挖而成,圆底,尖头,长丈余。一人乘坐,叉鱼时用之。
见“弘慈寺”(645页)。
古山名。即今长白山。见于《山海经·大荒北经》和《晋书·肃慎传》,言古肃慎族居其北。汉代亦称盖马大山,后又曰从(一作徒)太山、太皇山、白山、太白山等,辽金时始称长白山。
917—973辽初重臣。又作屋只,字敌辇。契丹族。皇族孟父房之后。史载其姿简静,有器识,重然诺,处事从容。博学,知天文。辽太宗会同年间(938—974),官惕隐,掌皇族政教。大同元年(947)四月,太
金代钞币之一。宣宗元光二年(1223)五月,以绫印制。每贯折“贞祐通宝”钞50贯。与银钞等诸钞并行。行之未久,银价日贵,钞价日贱,民仅以银论价。金廷遂定法以纠之,银1两不得过“兴定宝泉”300贯,凡物
清末于云南傣族地区建立的学校名。由民主革命先行者※刀安仁(傣族)创办。校址在干崖(治今云南盈江)新城傣族聚居区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,刀安仁从印度考察归国后,在兴中会会员秦力山协助下筹办。招收傣族